房产证更换成不动产证需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包括哪些?
1、一般国家都规定不动产的类型,如我国规定不动产的类型有如下: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添附于土地和建(构)筑物的物。
2、不动产它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3、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最核心的不动产类型就是土地。而以土地为基础再进行扩展,有其他的类型。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除不动产权证书外,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还会遇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事宜。它主要是在证明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时候使用。抵押权和地役权发放证明不使用证书的因素:
①《条例》仅规定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抵押权和地役权属于从权利,信息指标与基础权利差别很大,若与基础权利一样发证书,可能导致记载信息的混乱;
②《不动产登记证明》既能记载权利,也能记载事项,并未否定抵押权和地役权的物权属性。统一登记前,在建工程抵押权也是发放登记证明,证书证明的形式与登记内容的属性没有直接关系;
③证书的印制成本高出证明的几倍,实践中,不动产抵押权设定频、变化快,使用证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