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3111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26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49封。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行如下。
热点问题 1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能否取消?取消按月对冲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可以取消。贷款期间内解除按月对冲协议后,间隔12个月后可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次对冲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款本息金额。
热点问题 2
职工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分别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吗?
答: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任一还款方式,但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借款人应使用同一还款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热点问题 3
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手续?
答:职工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将受托银行提供的还款结清凭证提交给长沙公积金中心,长沙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权消灭的证明》交付给职工,职工即可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
热点问题 4
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必须办理账户转移吗?
答:是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因工作调动或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
热点问题 5
为什么已婚职工在一网通办渠道申请公积金在线提取业务时无法上传配偶身份证件?
答:湖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平台已正式上线公积金提取业务,目前部分提取业务尚在建设和完善中。关于职工反映的“已婚职工无法在一网通办平台上传配偶身份证”等问题,我中心已积极将问题清单反馈给一网通办技术部门予以解决。另外,职工还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我的长沙”APP、支付宝等其他渠道申请公积金在线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