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人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同时年龄又不能太大,比如男人不能超过65岁,女人不能超过60岁,银行对这些要求都是差不多的。
2、交齐首期购房款,首期购房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买房贷款手续流程
1、操作流程: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管理。
2、提供咨询: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3、受理申请: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
4、贷前调查: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
5、贷款审批:
①经办行审批权限内: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②经办行审批权限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6、贷款发放:
①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②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
③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④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7、贷款回收:
①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②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8、贷后管理:
①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②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③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