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0年第一百零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GC2020-114地块位于青秀区英华路北侧,宗地号为450103002009GB00628号,实际出让面积为21577.32平方米(折合32.3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1.1。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物相对高度≤18米,且规划设计时应进行视线分析,满足荔园山庄安保要求;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2%,其余为住宅。该项目低层住宅平面组合户数不得少于四户。建筑退让红线及建筑间距要求:建筑边界与西侧特殊用地直线距离原则上应>50米,其余应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靠西侧特殊用地一侧楼房主体朝向、阳台和窗户设计等应进行充分论证,满足安全保密和军事设施效能正常发挥要求,建筑高度应满足荔园山庄安全控制要求。以上控制性为原则性控制要求,具体方案报批前须经国安部门及西侧特殊用地权属单位审议通过,具体以上述部门意见为准。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096)的规定执行。
GC2020-11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公开出让方式,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五、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6日18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0年11月17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8时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叶青松、覃川
联系电话:0771-5609446、5609196、5609187(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s://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