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金不是定金,是可以退的。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认筹风险有哪些
1、变相融资,存在风险
有些希望消费者认筹的楼盘还在建设中,没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就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要是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会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2、虚假火热,诱人认筹
开发商最喜欢制造出楼盘卖的很火,但事实上,楼盘是否真的卖的好,外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金。
3、拉高房价,抵消优惠
在认筹的时候,开发商不会告诉你具体房价,要是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就等于白交了,而消费者根本没有享受到优惠。
4、买不到房,无法索赔
在没有签订其它条款时,认筹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购房者在认筹过程中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另外,要是认筹金一旦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还“认筹金”为名的定金。所以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金”“诚意金”“会员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