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在购买、翻修、维修自住住宅资金短缺时,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宅公积金已保存的员工,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2、具备合理合法合理的身份证件;
3、具备依规签署的购买住宅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修建、拆建住宅须具备整体规划、农田等管理方法单位准许的文档,维修自住住宅须具备管理方法工作部门准许的文档;
4、购买普通住宅(含二手房)不少于房价30%;
5、愿意依照管理处认同的合同类型开展贷款担保;
6、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未产生;
7、贷款人以及直系亲属在管理处及征信记录系统软件无欠佳贷款纪录。
公积金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有效购(建)住房资料、首期的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审核作面谈。
2、审批:
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房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3、签订合同:
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4、银行会审:
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
5、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
6、资金划拨:
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