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的购房人必须已婚;购房家庭在上海没有商品住房;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如果境外人买房(含中国护照):境外人在本市只能购买一套自住用房,即境外人在本市只能拥有1套住房;(根据上海购房规定,境外人购房需提供在本市满1年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护照。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
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上海外地人,也可在上海买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买房贷款规定
1.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5%(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35%。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