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由卖方承担。二手房个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根据规定,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税计算
1、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3、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4、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个税。
二手房个税缴纳规定
1、优惠政策: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的政策。
2、基本政策: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始凭证,不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法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和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
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计算公式为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购买价格后的差额乘以税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