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进入二审环节。
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重新调整了草案的篇章结构,并对科技人才作出系统性规定,构建了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同时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作出具有针对性的规定,补充完善创新环境要素。
调整后的条例共九章,分别为总则、科技人才、科技经费、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区域与国际合作、服务与管理和附则。
与此前相比,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谋篇布局更紧密围绕科技创新要素,将强化科技创新的人才激励、资金扶持、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内容独立成章,并根据广州加强科技创新区域与国际合作的天然优势,增设“区域与国际合作”专章。
作为科技创新核心要素的人才,在草案二次审议稿重视程度更高。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和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内容,以期有计划有步骤地补齐广州市人才短板,并加大了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成果转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了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团队,包括基础科学研究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究领域的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和科学家团队;开创战略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等科技创新高端服务业领域的人才和人才团队;以及经政府认定的,对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或者产业发展具有战略引领推动作用的人才和人才团队。
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容小觑,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法规中构建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增强操作性。其内容包括强化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以满足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资金需求,同时改革国有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基金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支持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全过程多方面规避和分散科技创新风险。
草案二次审议稿还提出鼓励科技信贷,发挥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融资,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同时强化政府的科技金融服务,助力资金与项目高效对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广州从知识产权数量大市转变为知识产权质量强市,支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水平等内容,以应对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郑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