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交定金:购房的过程中不要与开发商或者中介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要知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一个必经程序。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是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
2、不要写定金二字:可以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字样。那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了,购房者是可以将自己所交款项要回来的。
3、确定协议内容: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另外大家需要注意: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还要避免哪些定金陷阱
1、虚假广告:为了更好地吸引住大量购房者抢购房屋,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例如只要是圆顶建筑就称之为巴洛克建筑;靠着水沟就称之为水岸名邸;附近有一大片荒地就称之为巨大园林绿化;附近没有地铁站又没有车站就称之为私属领地等,因此,购房者购房不可以只看广告宣传,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2、制造热销假象:为了更好地让购房者尽早掏腰包,也为了更好地抬高房子价格,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刻意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例如花钱雇用许多房托,因此,见到营销中心人山人海时,购房者必须要沉着冷静,一经交了定金,就难以要回来了!针对这种现象,购房者最好是连续数天都去营销中心,那样就能判断出楼盘热销的真假。
3、过度美化样板房:购房时,售楼员都是会带上购房者看样板房,一定要注意,这当中多有猫腻!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更好地给购房者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通常会美化样板房,例如缩小家具比例,呈现出房屋比较大,因此,购房者在看过样板房后,必须要再看一看实际情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