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预售证号和文件,国土房地产管理局和开放商那里都有,网上也可以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一般可以在电脑上通过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查询。以南宁市为例,可以在电脑上打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网,点击查询中心进入。在查询中心界面中找到房屋预售信息查询并输入相关的查询数据就可以查询到其预售许可证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有何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现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竣工后便可销售的标志。
2、办理条件不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不同,虽然它们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但若要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需达到总金额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账户。
若要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则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此外,该房产的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也必须已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交付日期。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有什么风险
1、是工程烂尾的风险。
开发商明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楼是违法行为,仍然强行卖楼,基本可断定是资金实力不足,那么,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工程无法完成的风险就很高。
2、是无法验收无法办证的风险。
如果前期存在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例如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楼)、不符合规划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等因素,即使能完成工程,也有可能无法正常验收,自然也就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3、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
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是禁止其销售的,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并不能同步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产权预约登记(即俗称的网签),更不能进行合同鉴证,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就难以避免。
4、合同无效的风险。
如果出现楼价短期飙升的情况,开发商有可能会反悔,它可以用合同是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定、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作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然后退回房款、收回房屋。购房者知道是没有预售证的房屋还购买的话,购房者也是存在过错的,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购房者也是要适当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