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公积金缴纳一直是买房时遇到的大问题,有市民李先生就遇到如下情况在市长信箱留言咨询。
信件回复: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0〕6号)规定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的,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根据您留言所述,因为换工作存在1个月的补缴情况,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向贷款管理部说明情况,管理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