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马上就要来临了, 它将是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批民生新规让这个冬天增添了阵阵暖意。事关你的切身利益,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销售规则玩成文字游戏,这个促销新规让我远离套路
一件衣服原价500元,15元定金可抵30元,前4000名客户定金可以翻3倍,“双11”当天满400元减50,0点前下单还能领取50元红包……
近年来,各类花式促销规则让“买买买”变得愈加“烧脑”。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
促销先提价再打折?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促销规则太复杂难懂误导消费者?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针对“刷单”“刷好评”等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今后办事凭信用,“奇葩证明”的烦恼将成为历史
为了一趟出境游,得跑几个部门“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部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的状况,正在成为历史。根据国办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简单说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用信用代替证明的新型办事方式。你去行政机关办事,只要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办理。但如果申请人承诺不实,行政机关就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指导意见,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将优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如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
12月1日起,中国出口管制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将正式施行。
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关于出口管制范围,法律确保管制物项,以及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以管制物项为例,根据法律,除传统的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外,还参考对外贸易分类标准,将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均纳入管制物项;同时,明确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的第四十八条还明确,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综合整理:新华社,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