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养护问题:
一般情况下,业主户内房屋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派员修理,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而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售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且几经修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或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的态度、价格等易引起纠纷。
2、物业收费问题:
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提供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相应的权利。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没有具体规范,也就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矛盾所在。
3、侵权问题:
业主对小区的建筑物公用设施享有产权,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受托人。基于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占有等方式产生收益应归业主享有,基于物业服务产生的收益物业公司可以享有,但是两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侵权问题,从而引起纠纷。
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应该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当物业公司不能履行物业合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内容采取重大措施时,应该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如公共设施的重大修缮,拆除等情况。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