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户条件: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2、入户所需材料:房主的书面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主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