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应具有城镇户口;
2、贷款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所在城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贷款人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如果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为30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就是借款人的可贷金额。
2、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如果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