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不能买卖,国家规定该类房是不可以买卖交易的! 没有取得两证的房屋法律规定不准上市,若是买卖的话单靠签订买卖合同不能保证购房者权益,风险很大;对法律明确规定不准上市的房产,建议放弃交易。
公务员集资房如何合法买卖?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是针对的城市房地产开发一级市场而言,是指那些产权不明确、不清晰的房屋,如小产权房等。集资房的产权是明确的、合法的,集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是经过房产主管登记备案的;集资房的房产证是在办理之中的。
2、假如错误地理解“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那么,的开发商都不能卖期房;买到期房的业主,在没有得到房产证以前,都不能撤销备案登记,更名过户。
3、对集资建房转让合同的审查应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样处理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4、公务员集资房如果没有权属争议的,是全额集资建造的商品房,土地是通过正常渠道买来的;《房屋转让合同》共有人都有签字;房屋权属上没有任何争议,出让人个人拥有全产权;房屋经过房产部门备案房登记;房屋已经竣工交付使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之中;是集资建造的全产权商品房。
5、这样的房屋与市场上的商品房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和不同,是可以上市交易,进行合法买卖的。要注意答案中的“条件限制”,因为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之后,才可以作为商品房上市交易,进行正常的合法买卖的。
公务员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六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已购公有住房不能上市交易:
1、以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已购公有住房又租用公有住房的;
4、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改造公告范围的;
5、校园内不能分割,实行封闭管理的;
6、产权共有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7、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8、上市交易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9、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
10、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尚未纠正处理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规定暂不宜上市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