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通常来说,业主是有权更换或选择物业公司的,这在物权法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如果是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如何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1、有业主大会的情况下:
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在业主大会还没有成立之前,开发商已经聘请了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要约定期限,但是,如果在这个合同的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那么之前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2、无业主大会的情况下:
很多业主会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其实并不是如此。如果是通过正规的方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只有有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才能够更好的管理自己的物业。尤其是在出现物业纠纷或者需要更换物业时,业主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就能够充分的体现出来。
很多人在买了房子之后却摊上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物业,但是却错误的以为这是开发商选择的,自己没有权利要求更换。其实并不然,业主是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大家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这样能够更好的管理自己的小区,做真正的小区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