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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需要留多少余额

2020-09-28 12:17:06来源:楼盘网

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留下的公积金余额也不同:

1、租房: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一半,应留存当月缴存额的50%,每年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

2、购房、装修、翻修:提取额不能超过购房、装修、翻修等所需的费用,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本人及家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留存余额不可少于40%。

3、偿还房贷: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上月缴存额,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60%,需留存当月应缴存额度的40%。

4、另外,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不用留存余额:

(1)退休;

(2)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在境外定居(包括港、澳、台);

(5)享受低保;

(6)户籍迁出本市,且已经转移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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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