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2、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4、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5、集资房价格但不能办按揭。
6、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7、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8、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
单位集资房产权归谁
1、该幢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
2、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
3、如该幢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证。
4、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在发生转让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缴纳(也就是买方),一般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