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企业所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的毁损房屋或危险房屋。
6、经过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能够定时免税。
8、在基建工地缔造的为工地效劳的各种临时性房子,在施工期间能够免税。
9、房子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能够免税。
10、企业停产、吊销今后,其房产闲置不用的,能够暂免交税。除了上述规则之外,交税人交税确有困难的,能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时减征或许免征房产税。交税单位与免税单位一起运用的房子,依照各自运用的部分区分,别离交纳或许免纳房产税。
房屋买卖税费是多少?
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税。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产税。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