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在每个业务窗口设置了电子评价器,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电子评价器,对服务事项、服务过程进行全流程、全事项评价,评价结果实时上传至全市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纳入政务服务监督体系。评价结果分为1-5星,分别对应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非常满意。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
公积金中心自10月在窗口设置评价器以来,好评率达到99%,有效的提升了服务水平,改善了办事窗口的服务环境。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收集缴存企业和职工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好差评”制度的作用,持续改善提升服务质量,为营商优化环境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