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菜园附近,很多农村居民家里地方比较大前院做花园,后院连着菜地,那么把化粪池建在菜园地边上,那肯定是非常好的,以后清理排泄物也可以直接作为肥料使用。
2、猪圈下面,现在农村很多家庭还是有养猪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考虑把化粪池修在猪圈下面,这样就非常方便了。
3、房屋的偏僻处,由于农村房屋基本都是互相挤在一起,那么两个房子的中间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第一,中间采光不好,所以一般都没有窗户,这样不会影响自己和邻居。第二不通风异味不会随意散发。
农村自建房买卖政策?
1、房地不能分离。
农村自建房的买卖要遵守“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
2、房屋权属要明确。
农村自建房买卖,其房屋权属要是明确的,不能存在争议,也不能处于被法院采取了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等的状态。
3、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农村房屋一般是有共有产权人的存在的,对于共有产权人来说,在农村房屋进行买卖时,其有权利知晓,并且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其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房屋主体权利的变更。
农村房屋买卖后,需要进行主体权利的变更,不然在法律意义上,房屋仍然是原房主的。
5、买卖后重建房屋需符合规定。
农村自建房交易完成后,不可随意翻建。其房屋重建和翻建,是需要走建房申请的流程的,并且所建房屋要符合当地的面积,层高等等政策规定。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期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