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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2020-10-26 20:22:12来源:楼盘网

1、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房子的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子。也就是说按期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子是开发商的一大义务。若开发商不能如期交付房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延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2、向购房者出示合格验收文件的义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若不出示,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且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向购房者出示房屋实测面积数据的义务:

对于期房来说,实际交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往往会有所误差,此时,开发商就有向购房者出示房屋实测面积数据的义务。若确实存在误差面积,则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决定,而具体的物业费用也需要按照实测面积收取。

4、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者查验、接收房屋的义务:

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者及相关人员查验、接收房屋。若查验出现任何问题,开发商应请购房者填写《返修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返修,并将返修结果通知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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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项目的位置申请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申请竣工验收等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接受。

2、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3、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