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租房期间,房屋在租客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双之间没有约定允许房东来参观的权利,那房东就无权。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租客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
房屋租赁承租方要注意哪些事项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寻找合适房屋: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