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定,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都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若客户办理房贷时,LPR报价是4.8%的话,应该是在2019年12月20日之后到2020年2月20日之前这段时间办的房贷。
因为2019年12月20日和1月20日LPR的报价都是:5年期以上为4.80%。而从2月20日开始,一直到8月20日,LPR是下调了的,不再是4.80%。
而客户在2019年12月20日之后到2020年2月20日之前这段期间办理房贷时,定的基点数是10BP(BP就是基点的意思),所以客户的房贷利率就是:4.8%+0.1%(一个基点等于0.01%)=4.9%。
浮动利率4.8%加135是多少利息?
因为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所以“浮动利率4.8%加点数值135.0000BP”就是表示客户办理房贷时,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4.80%,而贷款经办银行规定的基点数是135BP。
所以该客户办下的房贷的利率是:4.8%+1.35%(一个基点等于0.01%)=6.15%。并且可以推断出该客户应该是在2019年12月20日之后至2020年2月20日之前办下的房贷,因为2019年12月20日和2020年1月20日的报价都是:5年期以上LPR为4.80%,之后LPR就往下调了,不再是4.80%了。
lpr报价的18家银行是哪些?
LPR报价的18家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
其中后8家银行为LPR报价机制改革后新增的报价银行。